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还长江水生动物生存空间
  长江流域内纵横交错的河流和星罗棋布的湖泊孕育了极为丰富的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据统计,长江流域共有淡水鱼类378种,包括长江特有鱼类142种,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4种,其中白鳍豚、中华鲟、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等是我国的特有种类,也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典型代表。
  由于水利工程、航运开发、航道整治、水污染和过度捕捞等人类活动不断增加,长江流域珍稀、特有鱼类的原有生境发生了重大改变,生存空间被挤占,栖息地面积缩小,种群数量和幼鱼补充群体数量减少,资源仍在衰退。为保护长江珍稀水生动物资源,农业部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制度。2002年起,长江流域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每年2月4日12时—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口水域,每年4月1日12时—6月30日12时。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有效养护了长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2006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确定了“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和“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三项重大行动。
  ——建设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沿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建立各级、各类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多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0处,使白鳍豚、中华鲟、江豚、大鲵、胭脂鱼等一批珍稀水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得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资源急剧下降的趋势。
  ——推动驯养繁殖及增殖放流工作。近年来,农业部组织沿长江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开展了中华鲟、达氏鲟和胭脂鱼等珍稀水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增殖放流工作。1983年以来,共组织放流中华鲟苗种700多万尾;2005年起,放流胭脂鱼25万尾;2007年,放流大规格达氏鲟苗种2000尾。             (董峻)